每天乘车回家的路上,同样的轻轨,同样的这群人到没什么~每个人都是那么匆忙。可是为什么DMG的广告也是一样的呢?而且这些广告实在是让我觉得我们设计没有活路走了,就连政府颁布的一系列安全公益广告都不知所云。大家可以去留意一下,有这样的一个广告,说是什么双鱼牌的猪肉脯,不但画面恶心而且还有误导的嫌疑,说是两堆人,一堆是一帮小孩子正玩球呢,离镜头最近的呢是一对情侣,长相我就不说了,脸跟车祸现场似的,这对情侣看起来是70年代的人,男的抱着吉他弹唱(幸亏没有声音),女的在一旁啃着双鱼牌的猪肉脯(那个香啊~~)身旁还放着一堆猪肉脯,意外发生了,小孩子玩球劲大了~球正好滚在那堆猪肉脯附近,小女孩天真无邪的来捡球,当她发现了猪肉脯后又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摸走了所有的猪肉脯。当那对情侣里的那个女的又想那片吃的时候发现没了,四处张望,看到那群孩子们正吃着开心呢,这俩缺心眼儿会心的笑了。我说到这我都觉得写不下去了,这什么玩意儿啊这是?最后屏幕上出现的那个商标和文字更把我气坏了,写着“始于一九三六年”!那么个老字号却弄出这么个广告真是丢中国人的脸啊,不说广告效应怎么样,你这个广告的创意人员就值左右开弓1400个大嘴巴,这个广告是告诉孩子们,好吃的可以去偷来吃吗?没大脑到极点。还有刚刚提到的安全公益广告,不说画面了(也就这样吧),我记忆最深刻的是一颗五角星星出来之后打出一行字说是“阳光下的罪恶”,我想问,大白天怎么让星星出来做形象代言人啊?逻辑思维相当混乱,这些个粗制滥造的广告,有关部门是怎么批下来的,从创意到定稿到审批是怎么过来的啊?创意到创意总监到客户主管到老板到客户老板是怎么走出来的啊?如果我们身边的这些人都是这样的欣赏水平,我们设计该怎么办啊?姚明的脾气再好也要火大了!